因清木总部经营计划变更及清木建设(株)中国事务所业绩显著,清木建筑中国事务所原由大连清木公司管理经营事务变更为清木亚洲本部:香港清木建筑设计国际有限公司(HONGKONG IMI CONSTRUCTION DESIGN INTERNATIONAL LIMITED)直属管理。特此声明 法律事务专员:
滨野 幸子(东京)
A weiter( HONG KONG )
清木建设(株)中国事务所 2010年公司人事调整:
张晓华 (日本横滨国立大学工学部)总建筑师 中方代表取缔役 支社长
同时免去 邢倩茹 总经理职务 任 谢科技 (上海同济大学)为支社总经理
同时免去 李欣 行政主管 任 朱波 为行政主管
2009离休职人员:
历坤 胡庆玲 李倩 刘丹 范建国 李欣 杜莹(病休)